低价竞争,律协为何不采取集体行动抵制?
当前,律师行业恶意低价竞争现象突出,对内影响竞争公平性,对外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对此,有人建议“组织行业采取集体行动抵制以低价中标方式承揽律师业务的招标行为”;有人建议,“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投标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集中整顿或者行业处分”;也有人建议,“以律师行业名义制定一个律师行业的最低收费标准,制止律师行业的低收费情况”。
然后,杭州市司法局对此都一一否决了。这究竟是为什么?对于这一现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究竟该做些什么,能做些什么?
【律媒智库】了解到,刚刚,杭州市司法局在给一位政协委员的答复中,详细阐述了他们的观点。一起了解一下。
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王吉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杭州市律师行业低价竞争产生的问题及行业良性法治的建议》(第17号)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着手研究,认为该建议对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律师行业服务标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很好的借鉴指导意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律师行业存在低价竞争问题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加强,社会总体法律意识的提升,律师行业迅速发展。截至2021年4月底,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602家,律师10918人。律师执业人数和执业机构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律师行业的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
通过日常监督管理和专题调研,律师行业的确存在低价竞争的情况,集中表现在:
一是法律服务需求方为获得质优价廉的律师服务,采用招标的方式召集多家执业机构进行竞争性报价,以最低价或者底价中标的方式选择服务提供者,部分大型单位利用其行业地位的优势,要求律师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提供服务。部分律师事务所为求中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甚至不足弥补成本开支,更有甚者出现了0元报价的情况。此类情况在规模所中出现较多。
二是部分中小所存在在网络平台、自媒体宣传中,向社会公众低报价争揽社会零散案件的情况。部分小所甚至在美团、淘宝等购物平台拓展业务。
二、产生此类问题的原因及危害
产生此类问题的原因有:
一是律师行业收费曾经存在政府计划价和指导价标准,但2019年开始基本由市场定价,定价不受约束,自由度大。
二是律师人数增长迅速,特别是在传统的法律顾问、民商事、刑事案件业务上,服务标差异化不大,导致在这部分领域内律师业务竞争激烈。
三是部分法律业务供求关系失衡,法律服务需求者如大型企事业单位等优势地位明显,同时因大多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式,导致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为获得这部分优质客户而被迫以远低于市场价的报价进行投标。
低价竞争现象的产生,无疑是对律师行业法治生态环境的冲击,对律师行业的发展轨迹以及原有的规则产生重大影响。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明显低于市场成本或者市场平均合理利润的低价获取业务,导致律师在服务的过程中被迫降低服务质量,引发当事人投诉。低价竞争对内影响竞争公平性,对外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利益。长此以往,会导致行业陷入低价竞争与低质服务的恶性循环,损害律师职业声誉和行业形象,恶化律师执业生态,甚至严重影响整个律师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解决方案探索及目前措施
(一)解决方案探索
针对这种现象,市局高度关注,近年来一直对此进行调研。行业协会曾提出过几种解决问题的建议,但均因存在法律障碍或难以实施被否决。简要列举如下:
建议一:组织行业采取集体行动抵制以低价中标方式承揽律师业务的招标行为。
否决原因: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反垄断》第四十六条规定。
建议二: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投标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集中整顿或者行业处分。
否决原因:处分是一种惩戒手段,用惩戒来控制市场行为于法无据。即便可以采用兜底条款实施惩戒,首当其冲的打击群体是35岁的青年律师(约占律师总数58.5%)。这部分群体迫切需要用业务来解决生存问题,低价参与竞争是他们唯一的优势,单纯的一刀切惩处无法解决根本问题。
建议三:以律师行业名义制定一个律师行业的最低收费标准,制止律师行业的低收费情况。
否决原因:采用律师行业的力量来抵制低价的中标者,在短期内会收到一定成效,但最终可能恶化与其他行业的关系。律师可能会与客户形成一种对立的状态,采取这样的方式则有悖于律师行业自身的价值取向。另据了解,浙江省律师协会于4月份否决了类似的一个收费指引。
(二)目前采取的措施
1.引导合理的市场竞争行为。2020年6月20日,杭州市律师协会转发省律协《关于做好规范律师收费抵制低价竞争的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律师事务所上报近年来在招投标等活动中低价竞争的情况。2020年8月9日,市局指导杭州市律师协会发出《关于抵制低于成本争揽业务,确保法律服务质量的行业警示》,进一步发挥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从提高服务质量的角度,加强行业指导,引导合理的市场竞争行为。
2.加大中小所培育和青年律师的培养。我局进一步加强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基础建设,加强中小律师事务所的培育、年青律师的培养、法律服务欠缺地区律师人才培植,开展律师事务所结对共建合作活动。目前,已经有30多家规模所、专业所和60与家中小所参加了结对共建计划,通过结对共建授之以渔的方式,提升中小律所和年轻律师的执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促进律师行业平衡发展的良性竞争。
此外,我局积极关注年轻律师群里的实际利益,2021年3月,积极同发改部门对接,为全市外地在杭过年的律师同企业员工一样享受到了“留杭过年红包”待遇。
3.加强投诉查处力度。畅通投诉举报的途径,目前已经有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且律所办公地点需在明显位置将投诉渠道上墙,以切实保证当事人遇到低价竞争时的投诉渠道。关于省司法厅监制的《委托代理合同》,我们向省司法厅提出建议,完善合同,需表明主管机关、律协的投诉电话、微信、地址等联系方式,体现司法行政和行业管理的威慑力,方便群众投诉举报。2020年,我局及市律师协会共收到各类投诉332件,作出行政处罚15件,作出行业处分26件,因犯罪被省厅吊销律师执业证的8人;2021年,行政处罚或者处分立案23件,截至5月10日,已作出行政处罚4件(3人被停止执业九个月并处罚款),行业处分3人,因犯罪被省厅吊销律师执业证的1人,其他的正在调查过程中。对于因低价竞争导致代理不尽责的行为,由律师行业做出行业处分,其他违规问题将移送司法行政机关做进一步的处理。通过加大对代理不尽责等低价竞争“副作用”的打击力度,逐步压缩低价竞争的可行性空间,倒逼律师主动放弃这类争揽业务的手段。
(四)完善红黑名单及监督机制。经与杭州市信用办对接,我局将涉嫌违规违法执业律师“黑名单”和“规范化律师事务所”的红名单,一律上报信用杭州系统。我局除将律所对律师协会低价竞争的行业警示的响应程度作为评优评先、评选规范化所的标准之一外,还将参与因低价竞争而被行业惩戒的律师或者律所纳入黑名单上报,加大了律所和律师违规低价竞争的代价。
目前,市律师协会已有一支社会律师组成的行风监督员队伍,为更有效的压缩低价竞争的生存空间,我们将吸纳各方建议,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律师行业的监督机制,聘任社会第三方监督员对行业执业情况进行更广泛有效的监督,进一步促进律师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最后,感谢对我市律师行业监督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我市律师行业工作发展。
联系人:杭州市司法局律工处 胡晓明
联系电话:85256508 13003675*** 传真:85256500
杭州市司法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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